劳社部发[2001]1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2001-11-04
大连市人大(含常委会) 1986-05-17
和外籍职工的友谊,搞好合作共事。 第四章 合营企业工会干部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工会依照《中国工会法》的规定配备脱离生产的工会委员,其中企业职工人数不足二百人的,经大连市总工会批准,可配备一名脱离生产的工会委员。
合营企业要依照《中国工会法》的规定,免费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包括水电、取暖、办公用具等),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并负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要依照《中国工会法》的规定,每月按本
穗劳社关〔2004〕3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广州市企业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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