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 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2014-03-01
本条例所称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度。公司制企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
企业负责人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依法履行职责。 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有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 第四条 企业工会应当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关心企业发展,组织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