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条、司法解释二第9条、沪高法(2009)73号文第1条。 第三条 [认定劳动者的要件事实]劳动者是指依法
(三)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将聘任在技术岗位上的女性高级专家,本人自愿,且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休年龄可按60周岁核定。 (四)少数职工确因工作需要,能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
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15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75条、司法解释三第7—8条、《关于审核上海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