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高法民一〔2014〕7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4-04-14
省高级法院民一庭、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联合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现印发给你们,供裁判中参考。实践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2009年以来,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增长迅速、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情况,省高级法院民一庭、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连续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
解答意见。为进一步解决此类案件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省高级法院民一庭、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广泛调研,制定本解答,供裁判中参考。 一、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中的相关法律关系应如何认定? 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期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
识。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和受理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 当
庭,仲裁委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并作出决定书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经审查符合劳动争议受理条件的,可以受理。 3、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未起诉,或裁决有多项内容,当事人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的,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