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2014]68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5-14
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宣传引导和培训指导工作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国家人社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
增强法律操作性的重要部颁规章,对于完善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框架、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认真开展
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行式,广泛宣传《暂行规定》内容。7月底前,要组织开展分类培训指导。一是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知识巡回辅导培训。市局将会同国资、工会、企联、工商联等部门,组成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巡回辅导组,分片实施。